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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晚报讯 近日,七里河区法院审结一起涉及“养号”的帮信罪案件,3名被告人非法获利3.2万元,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七里河区法院一审判决:被告人李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;被告人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000元;被告人卢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
(兰州晚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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